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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用盐等非食盐充当食盐进行非法经营,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企业刑事合规法律问答(一)

非法经营案件中,相对于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往往涉及到的利益面比较广,而律师在涉及单位犯罪的情况下,首先需要解决的辩护问题就是单位利益还是个人利益优先的问题。辩护的优先方向不同,那么辩护的侧重点也会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 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犯罪,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定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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