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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确定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再确定侵权人(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然后根据商业三者险合同约定和保险法相关规定确定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最后再由侵权人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剩余的侵权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归责方式为过错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方式为无过错责任:1.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2.行人、非机动车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3.机动车一方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机动车驾驶员与幼儿的法定代理人按照过错大小承担按份责任。
好意同乘系好意施惠行为,邀请他人同乘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了鼓励互帮互助、好意施惠行为,对因驾驶员过错导致同乘人损害的,应当减轻驾驶员的赔偿责任,但如若驾驶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不适用减轻的原则。
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责任,驾驶人为了车辆所有人的利益无偿代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对车辆既具有运行支配,也享有运行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无偿驾驶人如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主观过错,则车辆所有人在赔偿第三方损失后可向无偿代驾人追偿。
由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对于用于培训活动中的汽车既能够通过其雇员即教练员控制该车的运行,同时也通过这种运行获得利益。由于受训人员在培训活动中尚未取得驾驶资格,难以有效控制机动车,而教练才是教练车的实际支配人,而教练是受雇于驾驶培训单位,应当由培训机构承担赔偿损害责任。
由受让人承担责任,如若多次转让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其实际控制机动车并享有运行利益。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内部责任约定不能对抗外部责任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1、医疗费:【金额以票据为准】是指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如器官功能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
1、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劳动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私房,储蓄是公民个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公民租住的房屋(包括单位的公房)、公民以个人名义私存的公款储蓄等,均不在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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