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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内训第26期‖借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东风,加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能力

2025年4月18日,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举办“婚姻家庭法律实务探讨”专题内训。本所婚姻家事专职律师张利娜担任主讲人,通过体系化课程设计,聚焦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立足司法实践最新动态,为全所律师构建了婚姻家事案件办理的实务知识框架。本次内训采用“法律规范解构+典型案例研析”的双轨教学模式,围绕婚家案件法律适用、结婚与彩礼、情感破裂、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及离婚财产分割这五大实务模块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行为。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前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引发的出资责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精神公平公正处理。本批复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批复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饲养动物损害纠纷代理词(2024)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7条,本案中原告为执业律师,属于无固定收入人员,因此其应当提供近三年的的平均收入或者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其误工费,但原告只提供了受伤前6个月的工资收入流水,也无法提供其在住院期实际的收入损失,故其主张的误工费金额依据不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期间嫌犯脱逃如何处理的司法解释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 

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严厉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依法及时公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就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简称巡回法庭)审理案件等问题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一、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二、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三、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四、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

为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规范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离婚诉讼家暴、一方出轨及财产问题法律问答

《民法典》以及婚姻编的司法解释并没有针对出轨少分离婚财产作出惩罚性规定,只有当出轨或者婚外情,导致对方持续的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婚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这个时候法院才会为了照顾无过错方,说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并不是多分财产。假如共同财产所剩无几,但是损害赔偿还是要依法判给无过错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

关于适用范围问题。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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