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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物价局、建设局,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各房屋中介机构:
为规范我市房屋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房屋中介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房屋中介则个的中介机构,为房屋当事人提供买卖、租赁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中介服务费用。
二、房屋买卖、租赁中介服务收费按照“诚实信用、制价相符、自愿有偿”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房屋买卖的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机构可在指导价上限以下(含指导价),按服务项目实行菜单式收费。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四、房屋租赁的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机构可在指导价上限以下(含指导价),自行确定收费标准。不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租赁中介服务收费均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标准。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五、中介机构在办完产权过户、房屋租赁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中介服务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或者租赁双方平均分摊,买卖或者租赁双方也可书面约定中介服务收费的分摊办法。
六、中介机构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买卖或者租赁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属产权的房产,中介服务收费由中介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协商,书面约定。
七、中介机构提供买卖、租赁中介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实际收费标准。凡提供附件1、2所列基本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与委托人自行协商,书面约定。
八、房屋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机构应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由西那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的明码标价价表,公布本通知附件1、2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中介机构在提供房屋买卖、租赁中介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时,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再收取咨询费、看房费;按规定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税、费,由中介机构代收代付的,中介机构应明确告知委托人代收代付税、费的金额和依据。凡未明码标价的收费,委托人有权拒付。
九、房屋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收费证制度。收费证按照一点一证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各区县主管部门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发《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规定,分级负责跨区域中介连锁机构和本行政区域内中介机构的收费办证、年度审验工作。
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对房屋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原有关房屋中介服务收费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房屋买卖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2、房屋租赁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房屋买卖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序号 |
基本服务项目 |
基本服务内容 |
最高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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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卖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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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权籍调查 |
1、向有关部门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 |
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1%,50万元以上的1.25% |
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1%,50万元以上的1.25% |
2、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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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状况调查 |
1、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坐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却显、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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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物业费、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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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调查 |
1、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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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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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 |
1、陪同委托当是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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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确定当事人身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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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旅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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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办贷款 |
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 |
5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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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独办理产权过户 |
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核档、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 |
5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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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服务项目 |
基本服务内容 |
最高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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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中介服务 |
1、向产权人或产权单位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的权利、现状,做好书面记录; |
承租方 |
出租方 |
2、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坐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者修复等; |
一个月租金的50% |
一个月租金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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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套内适用面积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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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集、调查、征询租赁价格的行情比较、租赁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光政策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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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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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约定洽谈时间、沟通租赁双方的成交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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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陪同委托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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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如实告知成交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租金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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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房屋租赁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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