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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民事上诉状

    从方律师认为: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以向第三人转大额存款、向第三人购买收益性商业保险等方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民法典》1066条和1092条的规定,应将这部分财产列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且对转移财产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民事上诉状

   从方律师认为: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以向第三人转大额存款、向第三人购买收益性商业保险等方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民法典》1066条和1092条的规定,应将这部分财产列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且对转移财产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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