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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

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现经过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为方便更多的当事人 或法律从业人士查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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