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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

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执行我院〔83〕法研字第18号《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中对第三个问题的答复:“对于这类案件 ,应当按照刑法第四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即:人民法院对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如果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发现,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的,仍应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不适用死刑。

被指控涉嫌行贿罪,法定刑在5年以上,能判处缓刑吗?

被告人魏某因涉嫌行贿罪,于2017年1月被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1月14日被该院取保候审。该院反贪局经侦查后向该院公诉科移送起诉。后经补充侦查一次后,本案由该院于2017年12月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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