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400-154-0304
17702919049

从方律师 竭尽全力 不负所托

热搜关键词: 陕西刑事律师 西安刑事律师 行政律师 刑事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全站搜索

搜索结果

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突出转化导向。树立高校专利等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突出转化应用导向,倒逼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优化提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

为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力度,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依靠科技创新支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首先在中国境内实施。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外的组织、个人转让或者许可其实施科技成果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科技部 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技术转移机构要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人员队伍,其中接受过专业化教育培训的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比例不低于70%,并具备技术开发、法律财务、企业管理、商业谈判等方面的复合型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高校要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人员队伍选派、招聘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课程,开展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加速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养。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鼓励、扶持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本法系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搜集整理,供各位参考交流。从方律师行政诉讼团队,是诚信的西安行政律师团队。本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本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

为了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服务。本法系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搜集整理,供各位参考交流。从方律师行政诉讼团队,是诚信的西安行政律师团队。找行政律师就选从方律师!

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备案号:陕ICP备2021010950号技术支持:牛商股份(股票代码:830770)百度统计网站地图

在线客服
×

在线客服

  • 企业法律服务
  • 个人法律服务
  • 法律援助通道

微信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15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