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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黄金救援37天”?

黄金救援37天,是指被拘留的嫌疑人,从被拘留到被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之间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一般情况下,提请批准逮捕嫌疑人时限是三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多次作案、流串作案、结伙作案的,最多可以延长至30日。换句话说,不管什么样的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公诉机关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日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提请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限30天加上审查批准逮捕时限7天,这就是“黄金救援37天”由来。

黄金救援中,“黄金”二字何解?

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在这37天中,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来了解案件和情况,告知嫌疑人有核对笔录,修改修正比对的权利,对有差错或遗漏的理由拒签的墙壁,向侦察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申请取保候审,向公诉机关提交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促成公诉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用好环境救援37天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机会不大大增加,甚至在经常阶段进入撤销案件黄金救援37天。

什么是黄金救援37天

黄金救援37天,是指被拘留的嫌疑人,从被拘留到被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之间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一般情况下,提请批准逮捕嫌疑人时限是三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多次作案、流串作案、结伙作案的,最多可以延长至30日。换句话说,不管什么样的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公诉机关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日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提请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限30天加上审查批准逮捕时限7天,这就是“黄金救援37天”由来。

交通事故刑事拘留以后怎么办?

赶紧申请取保候审,这是第一次且最大的机会,第二次机会是侦查结束后,申请批准逮捕阶段,第三次机会逮捕后申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第四次机会审查起诉阶段,第五次机会法院审判阶段。但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以后,虽然还有希望,但是确实很困难,所以越早委托律师越早取保候审几率越大。

拘留、逮捕后讯问违法嫌疑人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而根据新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但对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讯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非经强制传唤的,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讯问。

刑事拘留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四日。

何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16年9月22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经贵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看守所。从方律师张振芳作为何某的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的情节属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规定的可以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

何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一案辩护词

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16年9月22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经贵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看守所。××律师事务所接受其家属的委托,指派张振芳律师作为何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认真查阅了本案卷宗、会见询问被告人并进行了相关调查工作,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涉嫌介绍卖淫罪,本辩护人不持异议,但何某的行为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列明的多种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请法庭全面考虑被告的行为情节以及后果,对被告人何某从轻处罚,并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关于建议对王某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我所接受王某父亲王某军的委托,指派张振芳、余清平律师担任××分局侦办的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通过会见王某,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等。  辩护人认为,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来看,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深,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真诚悔罪,其父母均在当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故建议贵院对其作出不批捕决定。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能判缓刑吗?

被告人马某在工地上班期间,与当地的村民(被害人)孙某发生争执,孙某父子动手打了马某,且用言语侮辱马某,后马某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挥向孙某,致使孙某脾脏破裂,后经岷县公安局鉴定中心鉴定孙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岷县公安局遂以马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10月20日对马某刑事拘留,并于2015年11月3日被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该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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