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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大荔沙苑保护条例

为了保护大荔沙苑(以下简称沙苑)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林地“毁坏”

关于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 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开荒后用于农耕而未交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的农村土地。此类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加以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 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开荒后用于农耕而未交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的农村土地。此类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加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9)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系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搜集整理,供各位参考交流。从方律师行政诉讼团队,是诚信的西安行政律师团队。找行政律师就选从方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本条例系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搜集整理,供各位参考交流。 从方律师行政诉讼团队,是诚信的西安行政律师团队。找行政律师就选从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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