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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国家战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制定本条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不作为一级预算,其收支纳入本级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可以根据需要和财力适当安排资金补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算法第六条第二款所称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部门预算支出为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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