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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工作的领导。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负责全国保密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本地区保密工作,按照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及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督促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本法系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搜集整理,供各位参考交流。从方律师行政诉讼团队,是诚信的西安行政律师团队。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 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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