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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 ,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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