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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管理能力,加快数字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大数据发展的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保障数据安全,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条 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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