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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从方内训第21期|| 培养一专多能型律师之个人所得税法规政策及实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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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现经过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为方便更多的当事人 或法律从业人士查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现经过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为方便更多的当事人 或法律从业人士查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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