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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

    根据《刑诉法》第172条规定,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期限最长可可达一个月又十五天。根据《刑诉法》第175条规定,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最长可达二个月又十五天;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最长可达三个月又十五天。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会因案件性质的不同而不同,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10天,最长可延长至15天!

  • 什么案件的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可长达7个月?

    根据《刑诉法》第156、158、159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四类案件,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可长达7个月,这四类案件分别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 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长 ?

    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简称侦查羁押期限,按阶段分,可分完成逋前侦查羁押期限和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捕前侦查羁押期限,是从指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前的侦查羁押期间,最长不超过37天。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是指从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之日起至案件侦查终结前的侦查羁押期间,这个阶段的羁押期限可长达7个月。如果存在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或者在侦查期间又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可超过7个月。侦查羁押期限,会因案件性质、复杂程度的不同而不同!

  • 嫌疑人家属不知道亲人刚被抓就可以委托辩护律师的原因 ?

    我们在接受刑事辩护委托时,经常听到嫌疑人的家属关于“要是早知道刚被拘留就可以委托辩护律师,我们早就委托辩护律师”的吐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一是,嫌疑人被羁押,不知道如何委托辩护律师。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前,会让嫌疑人签署《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其中第4条就是关于委托律师辩护的规定:如在押或被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委托辩护人的要求,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很多时候,嫌疑人不会仔细阅读《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或虽有阅读,也有请律师辩护意愿,但由于被羁押,处在极度恐惧、不知所措的精神状态,不知道可以通过办案民警或者看守所的管教民警向家人转达委托辩护律师的要求。二是,嫌疑人的家属不知道委托辩护律师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向嫌疑人的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时,一般不会告知家属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和委托辩护律师的时机,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嫌疑人的家属虽有尽早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的需求,但由于不知道何时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以致误了律师介入辩护的最佳时机,甚至产生了在审判阶段才可以委托辩护律师的误解!

  • 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向哪主张索赔?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排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纳义务。认定工伤并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前提。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依法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 侵权人已向劳动者赔偿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可以主张在工资里扣减相应部分吗?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以侵权人已向劳动者赔偿误工费为由,主张无需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单位没与我签合同,可以认定工伤吗?

    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即可。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处的行政复议并非前置程序。

  • 发生工伤后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多长时间可以认定工伤?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什么是证明商标?

    所谓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征的标志。如国际羊毛局注册的纯羊毛标志,我国的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长城电工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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